一、提取使用的基本政策和要素管理
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制定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形,坚持要件最简,时间最短。简化办事流程,全面停止使用《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》及单位盖章程序,相关要件以电子扫描入档,取消不必要的留存复印件,全方位提速提质,服务好缴存人。坚持“房住不炒”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,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。按照《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》“办理非销户提取的,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一定余额”的意见,系统特别设定保留6个月余额,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。
(一)各种提取情形的具体规定
1、租房提取
(1)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“无查询结果证明”;
(2)公积金办事窗口面签的制式《租房状况承诺书》;
(3)租房人配偶为系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,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应一并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,以维护配偶信息。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;
提取额度:以《租房状况承诺书》所列房屋年租赁费用总额为依据计算提取额,年租金超出35000元(租房市场较高测算值)的,按35000元计提,且12个月内只许提取一次。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2、购房提取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选择购房提取
(1)5年内的(含5年)房产部门制式购房合同和发票(未办结不动产发票的需附任意一张收据或银行刷卡票据)原件;
(2)5年内的(含5年)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,二手房交易的,还需提供过户交易契税发票原件;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注: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;购房人直系亲属(仅指关系人父母或子女)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关系证明资料。如: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父母、子女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双联便函原件。
提取额度: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,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3、自建房提取
(1)宅基地证(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)(自签署之日起5年内有效)原件和住建部门批准自建房批复;
(2)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;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注:建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;建房人直系亲属(仅指关系人父母或子女)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关系证明资料。如: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父母、子女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双联便函原件。
提取额度: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建房支出,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4、偿还住房贷款提取
A、商业住房贷款提取
(1)提取人(或其配偶)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;
(2)近3个月银行还款流水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提取额度:不超过一个年段(12个月)还款本息之和,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B、公积金贷款提取(质押贷款除外):
(1)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
(2)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;
注:①正常还款;②借款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。
提取额度:借款满2年(含2年)以上,未办理冲还贷手续的,申请提取额不超过已还贷款本息之和,且每个年段限提一次,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C、公积金贷款一次性结清“柜台还款”提取(不受贷款模式限制):
(1)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
(2)绑定的银行还款卡;
注:①公积金可用余额超过应结清贷款本息之和的,采用“公积金”模式,结清贷款后,公积金账户仍有可用余额的,可随即办理二次提取。②公积金可用余额小于应结清贷款本息之和的,采用“公积金+电子结算”模式。③配偶申请为共同借款人一并结清贷款的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,以维护共同借款人信息,实现柜台还款。
提取额度:提取金额与柜台还款金额合计不得大于借款人历史累计还款额。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5、离退休提取
以系统身份证号换算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且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满60天的。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提取额度:本息合计并销户。
6、 离职、辞职提取
(1)批准离职或辞职的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;
(2)账户封存满6个月(含)以上;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提取额度:本息合计并销户。
7、重大疾病提取(八大病种)
患者的诊断证明和近1年医保办或保险公司费用结算清单原件;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注:重大疾病指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及冠状动脉搭桥术、脑中风后遗症、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、终末期肾病、肢体缺失、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、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。患者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;患者直系亲属(仅指关系人父母或子女)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关系证明资料。如: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父母、子女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双联便函原件。
提取额度:不超过自负医疗费用总额。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8、死亡提取
(1)死亡证明原件(医院、社区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)
(2)死者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继承人证明(双联便函);
(3)继承人身份证原件;
(4)继承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注:账户封存满6个月(含)以上。
提取额度:本息合计并销户。
9、装修提取
(1)装修房屋的房产证、不动产证签发日期在5年(含)以上,或3年(含)以内房产部门制式购房合同、发票(或收据)及所在小区物业出具的装修押金原件;
(2)1年以内的装修合同原件;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注: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;装修提取每人限取1次;
提取额度:原则上每平方米不超过1800元与房屋面积的乘积之和,且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10、协助执法扣划提取
(1)执法人证件;
(2)协助执行文书;
(3)判决书;
(4)执法单位账号、户名。
注:凡在本业务系统中有贷款、有担保行为、有共同借款责任的缴存人,不得执行扣划提取。
提取额度:不超过要求扣划标的。
11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
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《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》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证;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。
其它附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提取额度:本息合计并销户。
12、缴纳大修基金提取
(1) 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(或收据)原件;
(2) 1年以内缴纳大修基金的票据原件。
(3) 注: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
其它附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提取额度: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大修基金缴费支出,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13、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
(1)安置部门制式的《拆迁安置协议》或棚户区改造确认
名单(5年以内)原件;
(2)缴纳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;
其它要件: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②提取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。
注: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;购房人直系亲属(仅指关系人父母或子女)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以上资料,还应提供同户户口簿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。
提取额度: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,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足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累计额。
未尽事宜,可联系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电话:0911-2162613。
延安大学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科,电话:0911-2331800。